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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刚过国家线能上b区什么学校
刚过国家线的考生,可以考虑进入b区的多所大学深造,比如贵州大学、贵州医科大学、贵州财经大学、贵州民族大学、遵义医科大学、贵州中医药大学、黔南民族师范学院。这些学校在b区中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另外,云南大学、昆明理工大学、云南农业大学、西南林业大学等也在b区范围内,是考生可以选择的学校之一。这些学校不仅在专业设置上较为全面,而且在学术研究方面也有一定的建树。对于医学类专业的考生来说,昆明医科大学、大理大学和云南中医药大学等也值得一试。此外,昆明学院、昆明物理研究所、昆明贵金属研究所等单位也为考生提供了多种选择。
在b区范围内,考生还可以考虑云南师范大学、云南财经大学、云南艺术学院、云南民族大学、云南警官学院等学校。这些学校不仅在本科教育方面有着良好的口碑,还提供丰富的研究生教育机会,为考生提供了多种学习途径。此外,这些学校在地方经济发展中也发挥着重要作用,拥有良好的就业前景。
需要注意的是,考生在选择学校时,需要关注各个学校的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以便了解具体的招生政策和要求。同时,考生还应考虑自身的兴趣和职业规划,选择最适合自己的学校和专业。此外,考生还需关注学校的地理位置、师资力量、科研实力等因素,以便更好地规划自己的学习和生活。

医科大学的学生能考物理系研究生吗
白痴,你就梦逼吧你!就你那滥B学校还想保研呢??还想保送名校??告诉你吧,完全没有可能!
别说本三了,就全国来说都只有少数的比较好的学校具有保研资格!而且保研还有许多限制。许多名校都是只接受211以及985工程高校的!不同的学校接收推免生的条件也是不同的,需要关注目标学校的关于接受推免生的通知。
关于推免生还有个名额比例问题:第一:初次开展推荐工作的高等学校,前三年每年一般按应届本科毕业生数的1%确定;第二:设立研究生院的高校一般按应届本科毕业生数的15%左右确定;第三:未设立研究生院的“211工程”建设高校一般按应届本科毕业生数的5%左右确定;第四:其他高校一般按应届本科毕业生数的2%确定。
附录:《具备研究生推免权高校名单》
北京市:
北京大学 北京外国语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北京语言大学 清华大学 中国传媒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中央财经大学 北京工业大学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外交学院 北京理工大学 国际关系学院 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体育大学 北京化工大学 中央音乐学院 北京工商大学 中国音乐学院 北京邮电大学 中央民族大学 中国农业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首都医科大学 中国石油大学 北京中医药大学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北京师范大学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首都师范大学 中央美术学院 北京电影学院 北京协和医学院
天津市:
南开大学 天津师范大学 天津大学 天津财经大学 天津科技大学 天津医科大学 天津工业大学 天津外国语学院
河北省:
河北大学 河北师范大学 河北建筑科技学院 燕山大学 华北电力大学 河北医科大学 河北工业大学 河北农业大学 华北煤炭医学院
山西省:
山西大学 山西医科大学 太原理工大学 中北大学 山西师范大学
内蒙古自治区:
内蒙古大学 内蒙古农业大学 内蒙古工业大学 内蒙古师范大学
辽宁省:
辽宁大学 沈阳农业大学 大连理工大学 中国医科大学 沈阳工业大学 大连医科大学 东北大学 沈阳药科大学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 辽宁师范大学 大连海事大学 东北财经大学 辽宁中医药大学
吉林省:吉林大学 东北师范大学 延边大学 长春理工大学 吉林农业大学、
黑龙江省:
黑龙江大学 东北农业大学 哈尔滨工业大学 东北林业大学 哈尔滨工程大学 哈尔滨理工大学 大庆石油学院 哈尔滨医科大学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
上海市
复旦大学 上海中医药大学 同济大学 华东师范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 上海师范大学 华东理工大学 上海外国语大学 上海理工大学 上海财经大学 上海海事大学 上海体育学院 东华大学 上海音乐学院 上海水产大学 上海大学 华东政法学院
江苏省
南京大学 江南大学 苏州大学 南京林业大学 东南大学 江苏大学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南京理工大学 南京农业大学 江苏科技大学 南通大学 中国矿业大学 南京医科大学 南京工业大学 中国药科大学 南京邮电学院 南京师范大学 河海大学 扬州大学 南京中医药大学 南京艺术学院、宁波大学
浙江省
浙江大学 浙江师范大学 浙江工业大学 中国美术学院 浙江中医药大学
安徽省
安徽大学 安徽农业大学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安徽医科大学 合肥工业大学 安徽师范大学 安徽理工大学 安徽财经大学 安徽中医学院、
福建省
厦门大学 福建医科大学 华侨大学 福建中医学院 福州大学 福建师范大学 福建农林大学 ,
江西省
江西农业大学 南昌大学 江西师范大学 江西财经大学 江西理工大学
山东省
山东大学 山东农业大学 中国海洋大学 山东师范大学 山东科技大学 曲阜师范大学 石油大学(华东) 青岛大学 山东中医药大学 青岛科技大学
河南省
华北水利水电学院 河南大学 郑州大学 河南师范大学 河南农业大学 、河南理工大学
湖北省
武汉大学 华中师范大学 华中科技大学 湖北大学 中国地质大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武汉理工大学 三峡大学 华中农业大学 武汉科技大学 中南民族大学
湖南省
湘潭大学 中南大学 湖南大学 湖南师范大学 湖南农业大学 长沙理工大学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广东省
中山大学 华南农业大学 暨南大学 华南师范大学 华南理工大学 广州中医药大学 华南热带农业大学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汕头大学、南方医科大学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大学 广西师范大学 广西医科大学 广西艺术学院
重庆市
重庆大学 四川外语学院 西南大学 西南政法大学 重庆医科大学 西南民族大学 重庆邮电大学 重庆交通大学
四川省
四川大学 四川农业大学 西南交通大学 成都中医药大学 电子科技大学 四川师范大学 西南石油学院 西华师范大学 成都理工学院 西南财经大学 西南科技大学 成都体育学院 西华大学
贵州省
贵州大学 贵阳医学院 贵州师范大学
云南省
云南大学 云南师范大学 昆明理工大学 昆明医学院 云南农业大学
西藏自治区
西藏大学
陕西省
西北大学 西安科技大学 西安交通大学 陕西科技大学 西北工业大学 西安工程科技学院 西安理工大学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陕西师范大学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长安大学 西安外国语大学 西安美术学院、
甘肃省
兰州大学 西北师范大学 甘肃农业大学 兰州交通大学 兰州理工大学、西北民族大学
青海省: 青海大学 青海师范大学、
宁夏回族自治区: 宁夏大学 宁夏医学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新疆大学 石河子大学 新疆医科大学 新疆农业大学
2022年昆明医科大学招生简章
苍穹网(https://www.cgowl.com)小编还为大家带来2022年昆明医科大学招生简章的相关内容。
昆明医科大学是一所公办普通本科院校,在2013年学校入选第一批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高校,有麻醉学等云南省级特色专业,下面就由我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昆明医科大学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昆明医科大学招生简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为更好地贯彻实施阳光工程,实现依法治招,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办学性质及校址
(一)学校全称:昆明医科大学
(二)主管部门:云南省教育厅
(三)办学性质:公办普通本科院校
(四)办学层次:学校具有招收博士、硕士、本科等多层次的学历教育资格
(五)院校代码:10678(国标码)
(六)校址:
1.呈贡校区: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雨花街道春融西路 1168 号,邮政编码:650500。
2.人民西路校区:昆明市人民西路191号(正在综合改造),邮政编码:650031。
3.平政校区:昆明市平政街39号,邮政编码:650021。
2022年录取的新生在呈贡校区入学就读;2022年录取的预科新生在云南省少数民族预科教育基地就读(云南民族大学)。
(七)办学类型:国有公办省属重点普通高等学校
(八)学习形式:全日制
(九)学制:本科根据专业类别,基本学制有四年和五年两类。
(十)颁发证书: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且达到所学专业毕业要求,由昆明医科大学颁发经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昆明医科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十一)录取结果公布渠道:网上查询网址(http://
www.kmmc.cn
)。
(十二)基本办学条件:学校现有呈贡(主校区)、人民西路、平政3个校区,校园占地面积1482亩。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0702人,其中本科生15268人,硕士研究生4396人,博士研究生534人,留学生504人;成人本专科在校生28174人。经过多年的发展,形成了全日制高等医学(学士、硕士、博士)教育、毕业后教育、医学继续教育、留学生教育等完整的医学人才培养体系。有在编职工6732人(校本部1616人,直属附属医院5116人)。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6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3人,“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6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72人,全国教书育人楷模1人,全国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13人,兴滇人才奖2人,云南省科技领军人才1人,入选其他省级人才项目597人次。有研究生指导教师1351人。
学校有学院(部)18个,本科专业32个。有国家级一流专业8个,国家级特色专业4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临床教学培训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一流课程5门,国家级课程项目3门;有省级一流专业9个,省级一流课程30 门,省级教学团队6个。口腔医学、药学、临床医学、护理学4个专业先后通过教育部相关专业认证,康复物理治疗、康复作业治疗2个专业通过国际认证。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5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8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6个。设立了临床医学、基础医学、药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个。临床医学、药理学与毒理学进入全球ESI学科排名前1%。
学校先后获国家级科技奖励7项,部委级科技奖励17项。“十三五”以来,获何梁何利“科学与技术创新奖”1项,获省级科技奖特等奖5项、一等奖12项;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535项,位居全省前三,年平均科研经费1.5亿元;有教育部创新团队1个,省创新团队31个。有教育部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1个,国家卫健委重点实验室1个,教育部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1个,国家干细胞临床备案机构3个,国家干细胞临床研究备案项目1项,国家级资质认定和认可实验室(中心)2个,省级重点实验室、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技术研究中心、基地等101个。《昆明医科大学学报》是国家科技核心期刊。
学校建立了由4所直属附属医院、11所非直属附属医院、18所教学医院、45所实习医院、21个社区实践教学基地和76个相关专业实践教学基地组成的完善的实践教学网络,充分满足学生实践教学需要。第一、二附属医院是“三级甲等”综合医院,第三附属医院和附属口腔医院是云南省水平最高的“三级甲等”肿瘤专科医院和口腔专科医院。
学校与29个国家和港澳台地区的90余所高校及科研院所建立了交流合作关系。发起成立南亚东南亚医学教育与医疗卫生联盟,是云南省“国际医学人才培养基地”和首批招收国家政府奖学金留学生院校,是教育部批准的来华留学生本科临床医学专业(英语授课)学校,已通过教育部来华留学质量认证。在校留学生生源国达27个。
二、招生机构与监督机构
(一)成立昆明医科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委员会主任由校长担任,下设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担任组长,主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及纪委书记担任副组长,成员由纪检处、教务处、学生工作处、财务处、保卫处和相关学院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二)学校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全日制普通本科生的招生工作。
(三)学校纪检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三、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一)按照教育部、云南省教育厅有关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发展规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学校综合考虑各省(市、自治区)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各专业毕业生就业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计划,报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二)学校实行按专业招生。
(三)学校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当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为准 ,各专业基本情况可通过学校网址查询(http://
www.kmmc.cn
)。
(四)预留计划,我校2022年不设置预留计划。
四、收费标准
经向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报备,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时,学校按学生所学专业学年制学费标准收取学费,毕业离校时按照经报备的收费方案结算,多退少补。专业学年制学费标准如下: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预防医学、法医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护理学、药学、康复治疗学、药物制剂、临床药学、卫生检验与检疫、食品卫生与营养学、医学实验技术、听力与言语康复学、眼视光学、儿科学、精神医学、康复作业治疗、康复物理治疗、助产学、眼视光医学等专业收费标准为5000元/年/生;假肢矫形工程专业收费标准为4500元/年/生;法学、劳动与社会保障、公共事业管理、市场营销、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社会工作等专业收费标准为4000元/年/生;运动康复3400元/年/生。
护理学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收费标准22000元/年/生。
住宿费按云发改收费〔2008〕1322号文件收取。
住宿费标准:分别为六人间800元/年/生和四人间1200元/年/生。
少数民族预科班(本科)收费标准为1400元/年/生(实际收费按云南省物价局当年核定标准执行),由云南省少数民族预科教育基地(云南民族大学)收费。
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学校在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各项资助政策的基础上,建立了“奖、助、贷、勤、补、减、免”七位一体的资助体系,包括中央和地方政府设立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学校设立的校级奖助学金、绿色通道、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社会类奖助学金等,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提供坚实的经济保障。
六、录取规则
(一)学校招收的本科学生应符合教育部颁布的有关普通高考考生报名资格的规定。
(二)所有招生专业统考外语语种不限,学生入学后公共外语教学的主要语种为英语。
(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和招生机构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和填报的志愿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接受各省招生委员会、招生机构、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院校志愿录取按照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五)专业志愿根据考生投档成绩及专业志愿顺序录取专业,不设专业级差。我校依据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出台的排序规则(或排序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确定专业。若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没有明确的排序政策,专业录取则遵循分数优先结合志愿的原则,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果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未达到该专业的录取分数,再看该考生第二专业志愿是否达到录取分数,依此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但又达到我校最低投档分数线的情况下,服从专业调剂者,调整到未录满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六)2022年学校在各生源省(市、自治区)招生过程中,根据各生源省(市、自治区)投档成绩,若投档成绩中已显示了各省的排序规则,则按照各生源省(市、自治区)的排序规则执行;若投档成绩中没有各生源省(市、自治区)的排序规则,或投档成绩相同,则按总分、语文、数学、外语、综合(文、理)各项成绩依次、逐项比较,并按比较结果排列出先后顺序;总分相同时,先比较考生的语文成绩,根据语文成绩择优录取;如若语文成绩再相同则比较考生数学成绩,根据数学成绩择优录取;如若数学成绩再相同则比较考生外语成绩,根据外语成绩择优录取,以次类推;如果所有科目分数都相同,则报上级招生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相关政策录取。
(七)若首次投档生源不足,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参加各省(市、自治区)征集志愿录取。
(八)对政策性加分考生的录取,原则上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属地化管理原则,执行考生所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或招生机构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我校承认加分上限20分)。
(九)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招生录取按当地高考综合改革的政策、规定及学校预报的选考科目进行。
(十)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少数民族预科班”及其他专项计划的录取按照教育部、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十一)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学校招收国家和云南省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按国家及云南省相关政策规定,被录取的考生必须在入学前与学校及定向就业单位分别签订培养协议和定向就业协议。对拒签协议的已录取学生,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录取考生入学以后不得申请转专业,毕业时直接到定向单位报到(就业),协议期内不能报考研究生。
(十二)我校所有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法医学专业主要就业方向为公检法司等机构,请考生报考前自行参考了解公安类及公务员招聘条件,以免影响就业。
(十三)按国家和云南省相关政策规定,临床医学类和口腔医学类学生,毕业后须按规定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十四)体检标准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体检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
(十五)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补充规定。学校招收身心健康,体检符合《体检指导意见》的考生。除《体检指导意见》规定的条目外,根据我校专业培养的实际要求,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出现以下情况者不录、限录或慎录:
1.考生患有《体检指导意见》第一条中列出的六大类疾病,我校不予录取。
2.色弱、色盲者,医学类、药学类及医学相关类专业不录。
3.一眼失明的,医学类及医学相关类专业不录;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 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的,非医学类专业限录(考生慎报)。双眼失明者不录。
4.双眼矫正视力4.8而镜片度数大于600度,各专业慎录(考生慎报),矫正度数大于800度各专业限录(考生慎报)。
5.左利者口腔医学专业不录。
6.皮肤过敏:药学类各专业不录,其他医学相关专业慎录(考生慎报);酒精过敏者,医学类及医学相关类专业不录。
7.鉴于当前专业就业需求,建议护理学专业男生身高≥165cm、女生身高≥158cm;医学类及医学相关类专业学生身高≥150cm。
七、新生入学报到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所在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二周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八、新生入学资格审查
新生入学后,严格按照国家政策和学籍管理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如审查中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书、身份证信息、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九、招生工作的特别说明
我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相关工作,不收取与招生工作有关的任何费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十、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纪检处
监督电话: 0871-65922981
传 真: 0871-65922981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十一、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71-65922740
传 真:0871-65922957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学校网址:http://
www.kmmc.cn
招生网址:http://
www.kmmu.edu.cn/zsb
微 信:昆明医科大学本科招生
十二、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国家和相关省市的规定为准。
十三、本章程由昆明医科大学授权昆明医科大学招生办公室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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