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今天整理了一些广西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含在职博士)招生简章 昆明医科大学招生简章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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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医科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含在职博士)招生简章
广西医科大学创建于1934年11月21日,是我国较早的22所医学院校之一,历经88年发展,始终坚持育人为本,立德树人,为国家发展战略和广西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医学人才。学校现有4个校区,研究生主要集中在南宁-校本部培养。学校是国务院批准的首批硕士、第二批博士学位授权单位,拥有多个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临床医学、药理学与毒理学等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
广西医科大学欢迎广大优秀学生报考!
一、招生人数及类型
2023年,广西医科大学拟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约270名(其中学术型约130名、专业学位约140名),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在职医师攻读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职博士研究生)拟招收约260名。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导师招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1名,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1-2名。在职博士研究生导师招收1-3名。
二、学习方式及年限
博士研究生采用弹性学制,学习年限为3—8年。在职博士研究生必须全脱产到学校完成半年课程学习,并要求到直属附属医院在导师组指导下脱产进行临床实践,脱产时间原则上不少于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指定时间,具体要求参照各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
三、报考条件
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拥护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符合国家体检要求,具有硕士研究生学位(应届硕士最迟于入学前取得学位),两名所报考专业领域的教授(或相当职称)出具推荐信。同等学力报考者需修完本专业硕士必修课、具备相应工作经历、职称、英语水平及学术论文发表条件。
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和在职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拥护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符合国家体检要求,两名所报考专业领域的教授(或相当职称)出具推荐信,具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相应医师资格证书、规范化培训证书或职称证书,报名在职博士者还需人事关系符合相应条件。
四、招生方式
广西医科大学采用硕博连读、“申请-审核”制、公开招考三种方式招生。硕博连读根据学校规定进行选拔,具体方案在研究生院网站发布。公开招考方式,要求见本简章第五至第十二条。
五、报考专业要求
六、报名流程
采取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相结合的方式,2022年12月1日—15日(暂定)为报名时间。全日制博士同时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报名,在职博士仅需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报名。报名时需上传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医师资格证书等材料。
七、考试流程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考试包括初试和复试。初试时间2023年3月,复试时间及方式另行通知。在职博士研究生仅需参加初试,考试时间相同,复试时间及方式将另行通知。
八、分数查询
2023年5月,考试成绩将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九、录取原则
根据考生初试、复试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健康状况分类择优录取。录取名单将公布在研究生院网站。
十、奖助政策
国家助学金、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科研及临床生活补助等政策全面覆盖,具体金额、名额比例根据上级文件动态调整。
十一、学费标准
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学费10000元/年,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学费16000元/年,在职博士研究生学费19000元/年,均按3学年收取。
十二、其他注意事项
考生应核对报考条件及专业要求,确保网上填报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应届硕士研究生须在入学前取得学位证书。考生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考生必须保证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弄虚作假。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上传材料或未缴费的考生,报名信息无效。考生不符合招生条件或缺考者,报名费不予退还。考生与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与学校住宿条件有限,原则上不向在职博士提供宿舍。未尽事宜请咨询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科。

2022年昆明医科大学招生简章
昆明医科大学是一所公办普通本科院校,在2013年学校入选第一批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高校,有麻醉学等云南省级特色专业,下面就由我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昆明医科大学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昆明医科大学招生简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为更好地贯彻实施阳光工程,实现依法治招,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办学性质及校址
(一)学校全称:昆明医科大学
(二)主管部门:云南省教育厅
(三)办学性质:公办普通本科院校
(四)办学层次:学校具有招收博士、硕士、本科等多层次的学历教育资格
(五)院校代码:10678(国标码)
(六)校址:
1.呈贡校区: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雨花街道春融西路 1168 号,邮政编码:650500。
2.人民西路校区:昆明市人民西路191号(正在综合改造),邮政编码:650031。
3.平政校区:昆明市平政街39号,邮政编码:650021。
2022年录取的新生在呈贡校区入学就读;2022年录取的预科新生在云南省少数民族预科教育基地就读(云南民族大学)。
(七)办学类型:国有公办省属重点普通高等学校
(八)学习形式:全日制
(九)学制:本科根据专业类别,基本学制有四年和五年两类。
(十)颁发证书: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且达到所学专业毕业要求,由昆明医科大学颁发经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昆明医科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十一)录取结果公布渠道:网上查询网址(http://
www.kmmc.cn
)。
(十二)基本办学条件:学校现有呈贡(主校区)、人民西路、平政3个校区,校园占地面积1482亩。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0702人,其中本科生15268人,硕士研究生4396人,博士研究生534人,留学生504人;成人本专科在校生28174人。经过多年的发展,形成了全日制高等医学(学士、硕士、博士)教育、毕业后教育、医学继续教育、留学生教育等完整的医学人才培养体系。有在编职工6732人(校本部1616人,直属附属医院5116人)。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6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3人,“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6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72人,全国教书育人楷模1人,全国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13人,兴滇人才奖2人,云南省科技领军人才1人,入选其他省级人才项目597人次。有研究生指导教师1351人。
学校有学院(部)18个,本科专业32个。有国家级一流专业8个,国家级特色专业4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临床教学培训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一流课程5门,国家级课程项目3门;有省级一流专业9个,省级一流课程30 门,省级教学团队6个。口腔医学、药学、临床医学、护理学4个专业先后通过教育部相关专业认证,康复物理治疗、康复作业治疗2个专业通过国际认证。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5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8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6个。设立了临床医学、基础医学、药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个。临床医学、药理学与毒理学进入全球ESI学科排名前1%。
学校先后获国家级科技奖励7项,部委级科技奖励17项。“十三五”以来,获何梁何利“科学与技术创新奖”1项,获省级科技奖特等奖5项、一等奖12项;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535项,位居全省前三,年平均科研经费1.5亿元;有教育部创新团队1个,省创新团队31个。有教育部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1个,国家卫健委重点实验室1个,教育部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1个,国家干细胞临床备案机构3个,国家干细胞临床研究备案项目1项,国家级资质认定和认可实验室(中心)2个,省级重点实验室、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技术研究中心、基地等101个。《昆明医科大学学报》是国家科技核心期刊。
学校建立了由4所直属附属医院、11所非直属附属医院、18所教学医院、45所实习医院、21个社区实践教学基地和76个相关专业实践教学基地组成的完善的实践教学网络,充分满足学生实践教学需要。第一、二附属医院是“三级甲等”综合医院,第三附属医院和附属口腔医院是云南省水平最高的“三级甲等”肿瘤专科医院和口腔专科医院。
学校与29个国家和港澳台地区的90余所高校及科研院所建立了交流合作关系。发起成立南亚东南亚医学教育与医疗卫生联盟,是云南省“国际医学人才培养基地”和首批招收国家政府奖学金留学生院校,是教育部批准的来华留学生本科临床医学专业(英语授课)学校,已通过教育部来华留学质量认证。在校留学生生源国达27个。
二、招生机构与监督机构
(一)成立昆明医科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委员会主任由校长担任,下设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担任组长,主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及纪委书记担任副组长,成员由纪检处、教务处、学生工作处、财务处、保卫处和相关学院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二)学校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全日制普通本科生的招生工作。
(三)学校纪检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三、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一)按照教育部、云南省教育厅有关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发展规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学校综合考虑各省(市、自治区)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各专业毕业生就业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计划,报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二)学校实行按专业招生。
(三)学校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当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为准 ,各专业基本情况可通过学校网址查询(http://
www.kmmc.cn
)。
(四)预留计划,我校2022年不设置预留计划。
四、收费标准
经向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报备,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时,学校按学生所学专业学年制学费标准收取学费,毕业离校时按照经报备的收费方案结算,多退少补。专业学年制学费标准如下: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预防医学、法医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护理学、药学、康复治疗学、药物制剂、临床药学、卫生检验与检疫、食品卫生与营养学、医学实验技术、听力与言语康复学、眼视光学、儿科学、精神医学、康复作业治疗、康复物理治疗、助产学、眼视光医学等专业收费标准为5000元/年/生;假肢矫形工程专业收费标准为4500元/年/生;法学、劳动与社会保障、公共事业管理、市场营销、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社会工作等专业收费标准为4000元/年/生;运动康复3400元/年/生。
护理学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收费标准22000元/年/生。
住宿费按云发改收费〔2008〕1322号文件收取。
住宿费标准:分别为六人间800元/年/生和四人间1200元/年/生。
少数民族预科班(本科)收费标准为1400元/年/生(实际收费按云南省物价局当年核定标准执行),由云南省少数民族预科教育基地(云南民族大学)收费。
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学校在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各项资助政策的基础上,建立了“奖、助、贷、勤、补、减、免”七位一体的资助体系,包括中央和地方政府设立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学校设立的校级奖助学金、绿色通道、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社会类奖助学金等,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提供坚实的经济保障。
六、录取规则
(一)学校招收的本科学生应符合教育部颁布的有关普通高考考生报名资格的规定。
(二)所有招生专业统考外语语种不限,学生入学后公共外语教学的主要语种为英语。
(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和招生机构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和填报的志愿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接受各省招生委员会、招生机构、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院校志愿录取按照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五)专业志愿根据考生投档成绩及专业志愿顺序录取专业,不设专业级差。我校依据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出台的排序规则(或排序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确定专业。若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没有明确的排序政策,专业录取则遵循分数优先结合志愿的原则,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果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未达到该专业的录取分数,再看该考生第二专业志愿是否达到录取分数,依此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但又达到我校最低投档分数线的情况下,服从专业调剂者,调整到未录满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六)2022年学校在各生源省(市、自治区)招生过程中,根据各生源省(市、自治区)投档成绩,若投档成绩中已显示了各省的排序规则,则按照各生源省(市、自治区)的排序规则执行;若投档成绩中没有各生源省(市、自治区)的排序规则,或投档成绩相同,则按总分、语文、数学、外语、综合(文、理)各项成绩依次、逐项比较,并按比较结果排列出先后顺序;总分相同时,先比较考生的语文成绩,根据语文成绩择优录取;如若语文成绩再相同则比较考生数学成绩,根据数学成绩择优录取;如若数学成绩再相同则比较考生外语成绩,根据外语成绩择优录取,以次类推;如果所有科目分数都相同,则报上级招生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相关政策录取。
(七)若首次投档生源不足,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参加各省(市、自治区)征集志愿录取。
(八)对政策性加分考生的录取,原则上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属地化管理原则,执行考生所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或招生机构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我校承认加分上限20分)。
(九)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招生录取按当地高考综合改革的政策、规定及学校预报的选考科目进行。
(十)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少数民族预科班”及其他专项计划的录取按照教育部、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十一)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学校招收国家和云南省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按国家及云南省相关政策规定,被录取的考生必须在入学前与学校及定向就业单位分别签订培养协议和定向就业协议。对拒签协议的已录取学生,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录取考生入学以后不得申请转专业,毕业时直接到定向单位报到(就业),协议期内不能报考研究生。
(十二)我校所有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法医学专业主要就业方向为公检法司等机构,请考生报考前自行参考了解公安类及公务员招聘条件,以免影响就业。
(十三)按国家和云南省相关政策规定,临床医学类和口腔医学类学生,毕业后须按规定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十四)体检标准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体检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
(十五)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补充规定。学校招收身心健康,体检符合《体检指导意见》的考生。除《体检指导意见》规定的条目外,根据我校专业培养的实际要求,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出现以下情况者不录、限录或慎录:
1.考生患有《体检指导意见》第一条中列出的六大类疾病,我校不予录取。
2.色弱、色盲者,医学类、药学类及医学相关类专业不录。
3.一眼失明的,医学类及医学相关类专业不录;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 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的,非医学类专业限录(考生慎报)。双眼失明者不录。
4.双眼矫正视力4.8而镜片度数大于600度,各专业慎录(考生慎报),矫正度数大于800度各专业限录(考生慎报)。
5.左利者口腔医学专业不录。
6.皮肤过敏:药学类各专业不录,其他医学相关专业慎录(考生慎报);酒精过敏者,医学类及医学相关类专业不录。
7.鉴于当前专业就业需求,建议护理学专业男生身高≥165cm、女生身高≥158cm;医学类及医学相关类专业学生身高≥150cm。
七、新生入学报到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所在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二周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八、新生入学资格审查
新生入学后,严格按照国家政策和学籍管理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如审查中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书、身份证信息、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九、招生工作的特别说明
我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相关工作,不收取与招生工作有关的任何费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十、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纪检处
监督电话: 0871-65922981
传 真: 0871-65922981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十一、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71-65922740
传 真:0871-65922957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学校网址:http://
www.kmmc.cn
招生网址:http://
www.kmmu.edu.cn/zsb
微 信:昆明医科大学本科招生
十二、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国家和相关省市的规定为准。
十三、本章程由昆明医科大学授权昆明医科大学招生办公室解释。
贵州医科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苍穹网(https://www.cgowl.com)小编还为大家带来贵州医科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相关内容。
目前对于研究生招生简章想必大家都非常关注,为方便大家及时了解全国各省市院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下面由我为你精心准备了“贵州医科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持续关注本站将可以持续获取更多的考试资讯!
贵州医科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 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培养类型
贵州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类型有:
(1)学术学位研究生:以培养从事基础理论或应用基础理论研究人员为目标,侧重于学术理论水平和实验研究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授予相应学科门类的硕士学位;
(2)专业学位研究生:以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人才为目标,侧重于专业实践工作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授予相应专业硕士学位。
三、招生计划
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数暂定737名,详见《贵州医科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四、报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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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祖国医药卫生事业贡献力量,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⑴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⑵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⑶ 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只限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或本科毕业专业为临床医学专业且获得学士学位者;报考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只限口腔医学专业本科毕业且获得学士学位者或口腔医学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已获主治医师资格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不得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和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背景为护理学的考生只能报考护理学专业和基础医学专业;报考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可以为医学专业毕业生且获得学士学位者(如预防医学、临床医学、基础医学、护理学、中医学等),也可以为非医学专业毕业生且获得学士学位者(如管理学、卫生检验与检疫、食品科学、社会学、保险学、法学、生物科学、电子信息科学、环境科学、心理学、统计学等)。
⑷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此外,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的同意。
五、报名
1.报名的时间、地点及要求按照国家教育部的统一部署进行,请考生注意查阅教育部的相关信息。
2.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考生的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入学考试
1.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2.初试时间及要求按照国家教育部统一部署进行。
3.复试时间一般在教育部划定复试分数线后(大约在2020年3月下旬)进行。
复试内容包括综合素质、外语、专业知识和实践技能的考核,形式为笔试、口试和技能操作等,主要考核学生的综合素质、综合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动手能力等。具体要求及相关安排按当时教育部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七、资格审查
复试前将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大学本科成绩单(非应届生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应届生除成绩单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外,还须提交所在学校教务部门的证明信)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能参加复试。
八、违规处理
对在报名、初试、复试、体检等各程序阶段中的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初复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九、学习方式及学习年限
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被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基本学习年限均为3年。
十、奖学金和助学金
对品学兼优的研究生,学校将按照国家政策给予不同层次的奖励。研究生奖助学金有国家助学金、国家学业奖学金(将向基础学科和国家亟需的学科专业或方向倾斜)、贵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等。
十一、学费
根据国家政策,不同专业和类型学费不同。
十二、招生信息与咨询
1.贵州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相关信息均在网上发布,考生需及时浏览贵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网页(),查看招生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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