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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台州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南京邮电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5-02-12 20:45:00 | 苍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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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浙江:台州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南京邮电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浙江:台州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学习方式及学制

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基本学制为3年,提前完成所学学科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各项学习任务,修满规定学分,且成绩良好、各方面表现特别优秀者可申请提前毕业。

三、招生类别及规模

2023年我校招收机械、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3个专业硕士学位类别全日制研究生,招生专业详见《2023年台州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各专业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正式招生计划以教育部下达的2023年招生计划为准。

四、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等学力考生须满足下述条件:已修完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6门主干课程(不包括公共课),且成绩合格(需出具由自考、成教或进修院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

同等学力报考初试成绩合格后,复试时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见当年招生专业目录,加试方式为笔试。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满足招生学院及专业所列特殊要求(详见2023年台州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五、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因地制宜、合理确定)。

(一)网上报名要求

凡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请在报考前仔细阅读教育部、省市考试院、所选择的报考点以及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的公告、通知等文件。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 ,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复试前将认证报告交我校招生学院核验。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8.我校遵循《残疾人教育条例》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有关要求,积极为残疾人参加考试提供必要支持条件和合理便利。残疾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的,应于报名阶段与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我校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9.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请核对确保信息无误。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网报填写的个人通讯地址、手机号码、固定电话等信息非常重要,后续用于向考生发送短信、发函调档、寄送录取通知书等重要招生材料,请考生务必准确、完整填写。

(二)网上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6.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六、资格审查

所有报考我校考生须仔细阅读我校当年招生章程及招生目录,详细了解各专业的报考条件、考试科目、学制、备注等信息。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复试前将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在资格审查时无法完整提供下述报名材料原件的考生,根据教育部要求将取消其复试或录取资格。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

2.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生证;

3.往届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应在复试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七、考试

(一)初试

1.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试前10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时间、内容与地点

(1)初试时间: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2)初试科目

12月24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

12月24日下午:外国语

12月25日上午:业务课一

12月25日下午:业务课二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报考点和我校的公告。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3)初试地点:初试考场由报考点统一安排,考生须到指定的考场按照规定要求参加考试。请考生密切关注报考点有关通知和公告。

3.考试大纲及命题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编制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自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我校组织,相关考试大纲及参考书目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 )公布。

(二)复试

1.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基本要求:达到教育部确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复试的形式主要有专业测试、综合面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等。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由各招生学院自主确定是否加试。

4.复试由我校组织安排,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复试时间一般为2023年3-4月份,具体复试办法和工作安排请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复试考试科目和复试加试科目详见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八、调剂

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我校按教育部有关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九、体检

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及时到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的要求执行。招生学院可以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本专业体检要求。

十、录取

(一)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我校将把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四)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五)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十一、学费及奖助学金

(一)学费标准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为8000元/(人·学年)。收费标准若有调整,均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

(二)奖助体系

我校为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建立多元奖助体系,设立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三台奖学金和各类专项奖学金,实行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三助”岗位津贴、专项帮困补助等制度,以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以上各项奖助政策的详细内容以我校正式文件为准,具体请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

为激励研究生潜心科研,我校还设立各类基金和项目,资助优秀学生开展科学创新研究和参加各类学术交流。

十二、违规处理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书》等内容,在我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三、其他事项

(一)我校严禁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研辅导活动,严禁任何部门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举办考研辅导活动的场所和设施,严禁社会培训机构进入校园以张贴简章、广告等各种方式进行考研辅导培训宣传和组织活动,严禁在校生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

(二)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相关信息将及时公布在台州学院研究生招生网站,请考生密切关注。相关通知如有变动,以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的相关信息为准。

(三)本招生简章由台州学院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负责解释。如与国家相关政策不符或国家调整招生政策的,以国家政策为准。

(四)联系方式

1.台州学院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

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市府大道1139号行政楼313室

学校代码:10350邮编:318000

电话:0576-88660956Email:xkc@tzc.edu.cn

官方网站:

2.各招生学院联系方式

附件: 2023年台州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pdf

原文标题:2023年台州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文章来源: info/1018/1281.htm

浙江:台州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南京邮电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南京邮电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目前对于研究生招生简章想必大家都非常关注,为方便大家及时了解全国各省市院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下面由我为你精心准备了“南京邮电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持续关注本站将可以持续获取更多的考试资讯!

南京邮电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工作, 根据教育部下发的《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9〕6号),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南京邮电大学是以工学为主体,以信息学科为特色,理、工、经、管、文、教、艺、法等多学科相互交融,博士、硕士、本科等多层次教育协调发展的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和江苏省重点建设高校。

第三条 2020年我校在16个学院38个硕士生招生专业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详见《2020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第四条 硕士研究生招生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第五条 招生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本科毕业以及具有与本科毕业同等学力的中国公民。

第六条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被我校录取,在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被我校录取,在学校规定的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二、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七条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招生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确定年度招生规模,审定年度分专业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协调解决招生录取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八条 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研究生招生录取等日常工作。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学校研究生招生的各项工作。

三、招生计划及报考条件

第九条 2020年我校拟招收硕士研究生1935名左右(包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最终招生总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招生计划包含推免生。录取时我校将根据学校有关文件以及教育部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数、考生报考、推免生接收及上线情况对招生计划进行调整。

拟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25名。

学生符合学校相关规定完成学业后可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第十条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第十一条 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专业代码125100)、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专业代码125601)和项目管理(专业代码12560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十条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报名参加除工商管理硕士(专业代码125100)、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专业代码125601)和项目管理(专业代码125602)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第十条中的各项要求。

第十二条 在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现场确认信息后将以下报考材料送交研招办:1、自考办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2、入学考试报名信息简表;3、本科课程成绩单。

第十三条 同等学力考生不得跨专业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须经全国自学考试或成人高考进修过6门以上与报考专业相应的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合格。现场确认信息后须将以下报考材料送交研招办:1、高职高专毕业证书或本科结业证书复印;2、入学考试报名信息简表;3、进修本科课程成绩证明。

第十四条 持海外学历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在现场确认信息后须将以下报考材料送交研招办:1、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入学考试报名信息简表;3、本科课程成绩单。

第十五条 2020年我校继续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准确填报本人入伍批准书编号和退出现役证编号。

四、报名时间及办法

第十六条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现场确认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相关报考点进行。

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第十七条 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 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我校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8.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当事先与我校研究生招办联系。

9.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第十八条 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为2019年11月上旬,具体时间由报名所在省份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

2.考生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第十九条 考生应当在2019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五、初试与复试

第二十条 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9年12月21日至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考试地点由各报考点另行通知。

第二十一条 初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满分为100分),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满分为150分),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为200分)的试题由教育部统一命题,其余科目的试题由我校自命题,考试大纲公布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

工商管理硕士(MBA)、会计硕士(MPAcc)、工程管理硕士(MEM)中的工程管理、项目管理和物流工程与管理专业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学校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第二十二条 复试时间和形式:

1.我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我校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硕士研究生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和复试考生名单。我校复试工作大约在2020年3月下旬,具体时间和办法另行通知。

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2.初试成绩满足要求的考生都必须参加复试,复试统一安排在南京邮电大学。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3.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复试包括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专业知识笔试(复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和综合面试。复试重点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和复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和工程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5.我校实行师生双向选择制,在复试阶段确定研究方向和导师。具备复试资格的考生,可以通过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选定复试科目、申报导师及研究方向。

六、调剂

第二十三条 我校将按教育部有关政策确定并公布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

七、体检

第二十四条 体检安排在考生拟录取后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八、录取

第二十五条 我校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平时学习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校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学校将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二十六条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未按规定办理者不发放录取通知书。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七条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九、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的专业及办法

第二十八条 我校除工商管理硕士(专业代码125100)、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专业代码125601)和项目管理(专业代码125602)专业外,其它学术型硕士生招生专业和专业学位硕士生招生专业均接收兄弟院校推荐免试生。我校所有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均接收直博生,推荐免试生可申请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接收办法详见《南京邮电大学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的接收办法》。

学校设立“推荐免试研究生新生特别奖学金”,用于奖励免试录取的优秀硕士研究生和直博生。

第二十九条 经本科毕业学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详见我校《2019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及招收推荐免试生的相关通知。

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十、学制与学费

第三十条 我校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3年(其中055100翻译硕士专业学制为2年,其它均3为年)。

第三十一条 新生入学时,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缴纳学费、住宿费等,具体收费标准以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为准。

十一、奖助学金及其他说明

第三十二条 奖助学金的发放按照《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三助”工作实施办法》等办法执行。另外,学校设立“推荐免试硕士生新生特别奖学金”,用于奖励免试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直博生。

第三十三条 被录取的考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须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第三十四条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

十二、信息公开公示

第三十五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73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的通知要求,我校严格执行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创建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时公布复试名单、复试成绩、综合成绩、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并同时公布举报电话、电子信箱、通讯地址等信息,保证考生申诉渠道畅通,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规范透明。

各学院是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主体,要严格按照规定准确、规范、充分、及时予以公开,并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做好对所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和解释说明工作。

十三、违规处理

第三十六条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的考生,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相关单位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2020年湘潭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苍穹网(https://www.cgowl.com)小编还为大家带来2020年湘潭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相关内容。

目前对于研究生招生简章想必大家都非常关注,为方便大家及时了解全国各省市院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下面由我为你精心准备了“2020年湘潭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持续关注本站将可以持续获取更多的考试资讯!

2020年湘潭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湘潭大学2020年计划招收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1300人,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000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50人(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实际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一条 培养目标

招收硕士研究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第二条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以当年学校确定的研究生新生报到日期为准,下同)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自学考试的考生要求注册学籍在2018年12月以前,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日期同上)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凡报考我校的未毕业自考生,须在网报信息的备用信息1中填写考生本人的考籍号。在湖南省报考的未毕业自考生在现场确认时,需持本人身份证和本人考籍证确认。请尚未毕业的自考生网报时认真查看我校的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律不得报考。否则,由此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4.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我校不接受在校研究生报考。

6. 以下专业报考考生必须选择湘潭大学报考点(4302):

(1)报考机械(085500)专业考试科目为:①政治理论(101)、②英语二(204)、③工业设计工程(337)、④产品快题设计(833)的考生

(2)报考美术(135107)专业考试科目为:①政治理论(101)、②英语二(204)、③艺术概论(718)、④命题创作(842)的考生。

(3)报考艺术设计(135108)专业考试科目为:①政治理论(101)、②英语二(204)、③艺术概论(718)、④命题创作(842)的考生。

(五)我校关于学生个人档案的重要注意事项

1.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个人档案必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日期同上)到校。

2.个人档案一经调入学校,毕业前不允许提前调出学校。

3.凡未按规定办理档案手续的,开学后将不予以注册。

第三条 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苍穹网

1.符合第二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二)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二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二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接收推荐免试生

欢迎获得考生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我校,详情请浏览我校研究生院主页的推免生接收通知(网址:)。

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第五条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我校2020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指标8个,面向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两个专业招生。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需符合以下条件:

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第六条 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所在高等学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非全日制和全日制研究生执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我校2020年共有8个专业学位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其中工商管理(40人)、公共管理(55人)、法律(法学)(10人)、法律(非法学)(20人)、旅游管理(10人)、机械(5人)、电子信息(5人)、土木水利(5人)。

湘潭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制3年(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具体学费标准请参见湖南省物价局最新文件。非全日制学习地点为湘潭大学。

第七条 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按报考点要求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9:00-22:00),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9月24日至9月27日为(9:00—22:00)。

2.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预报名信息有效,无需重复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请注意,绝对没有补报名,一定不要错过报名时间)。

3.考生请按照各省规定通过网上缴纳或现场确认时缴纳报考费,未缴纳报考费的考生不予现场确认和准考。选择湖南省内考点的考生必须在网上缴费,缴纳报考费的时间为10月10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其他时间无法网上支付。9月份已经预报名的考生,在此期间须登录网报系统支付报考费。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凡报名系统中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必须在2019年11月15日前将个人学历认证报告等证明材料发至我校招生办邮箱( [email protected] ),否则我校将取消其考试资格。

5.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具体时间见各报考点的确认公告,一般为11月上旬。

2.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未毕业自考生提供学籍卡(证)),到网报时选定的报考点凭报名编号缴费(湖南省内考点现场确认不进行缴费)、采集本人图像。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和图像采集者,报考无效。

3.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报名时不需档案单位介绍信,报考材料也不需加盖公章,但拟录取后需出具考生现实表现等材料,所以请考生务必征得单位同意;若因上述问题使学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 考生所填各种信息及所有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八条 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19年12月21至12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3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2.初试科目: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工商管理(专业学位)、公共管理(专业学位)、会计(专业学位)、旅游管理(专业学位)、图书情报(专业学位)、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均为全国统考。其中,101-政治理论、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01-英语一、202-俄语、203-日语、204-英语二、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497-法硕联考综合(法学)、4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均为全国统考或联考科目,有关考试内容请参照教育部统一编制的考试大纲。其他科目均由我校自行命题,各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3.初试地点:考生在报名点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详见考生准考证。

(二)复试

1.复试时间、地点、内容及方式由我校自定,相关通知会及时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进行公布。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外语听力与口语、专业综合面试。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

2.资格审查

复试阶段将再次对参加复试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届时考生须出示下列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考生所在单位出具的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资格审查时还需持教育部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确认;

(5)持国外学历报名考生,资格审查时还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认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凡未毕业自考生,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和本人考籍卡(证)确认。自学考试的考生要求注册学籍在2018年12月以前,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日期同上)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3. 同等学力或本科专业跨一级学科报考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具体科目见复试方案)

第九条 体格检查

体检时间:考生在拟录取后须参加体检,具体时间、要求由我校在复试前通知。

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第十条 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入学考试(包括初试、复试)成绩,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身心健康状况以及档案(工作)单位现实表现材料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第十一条 学习年限

研究生教育实行弹性学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学习年限2-4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学习年限3-5年。

第十二条 住宿及收费

全日制学生由学校统一安排住宿。具体学费及住宿费标准请参见湖南省物价局最新文件。

第十三条 违规处理

对于填报虚假信息、提交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的考生,我校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学校),并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纪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严肃处理。

第十四条 其他注意事项

1.请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的招生信息及通知。招生信息如有变动,请以报名期间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招生简章、专业目录、复试内容及相关信息为准。有关业务课考试问题咨询,请直接与报考学院联系。

2.湘潭大学应届毕业生的档案和学习单位统一填写为“湘潭大学XX学院”,通讯地址为“湘潭大学XX学院XX班”。

3.请考生报名后不要随意变更联系电话,以免影响现场确认、复试、录取通知书发放等后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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